假如胡歌是未婚生子,婚生子与非婚生子有什么区别?
8月31号,胡歌毫无预兆的在微博发文,官宣报喜得女并表示,自己的老婆不是圈内人,为了保护老婆和孩子,所以消息一直没有发布。现在孩子出世,母女平安,来向大家报喜。
消息一出瞬间就登上了热搜之中,一时之间让众多女网友难以接受这是真的。
惊喜或惊吓过后,有女网友不伤心,暗自揣度胡歌的发文内容,认为胡歌微博内容表述并未直接声明其已婚事实,老婆可能是昵称,两人不一定就已经结为合法夫妻,报喜得女不排除存在其是未婚生子·的可能·。···
额,对此我只能说,这女网友是典型的得了“志坚障”了··
虽说此种可能性极其微小,但在此我们不妨假如胡哥真的是未婚生子,并在此前提下,我刚好可以结合一下近期另一个热点,新版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取消了对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,借此机会给大家简单普及一下在我国法律层面上,婚生子与非婚生子有什么区别?
我先说结论,假如胡哥是未婚生子,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,婚生子与非婚生子没有区别。新版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也并不是鼓励大家不忠、鼓励私生子,甚至上纲上线地误解认为,这将败新人伦,冲击传统家庭概念,怂恿“一夫多妻”,这些都是错误解读。
首先,夫妻身份联系源于婚姻,婚姻解散则夫妻联系消灭;而父母子女联系是基于子女出生形成的自然血亲联系,不会因父母婚姻联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。
因生育行为存在婚内生育和婚外生育的区分,所生子女也就有了婚生和非婚生之别,出现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概念。
婚生子女:因婚姻联系受孕或者出生的子女。婚姻联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,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。
特别提示: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,不论是由男子供精,还是由他人供精,即使父母分手后由母亲抚养,子女与父亲的身份联系依然存在。
非婚生子女:没有婚姻联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,实务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未婚男女所生子女、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、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等。
其次,非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也存在血缘联系,造成非婚生的原因在于父母,不应由子女承担不利法律后果,故在法律地位上非婚生子女不应和婚生子女有所区别。
最后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1条之规定,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
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,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。
小提示:实务中,常有当事人咨询关于非婚生子女是否能上户口的问题,现就该问题做如下解析:
(1)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歧视,所以,非婚生子是一定可以上户口的。
(2)若非婚生子女户口要跟随母亲落户,必须要出具《出生证明》用以证明非婚生子女与母亲之间的母子女联系,是否需要其他文件材料应以当地官方机关户籍科要求为准。
(3)若非婚生子女户口要跟随父亲落户,除需出具《出生证明》外,若《出生证明》上未载明父亲信息的,需要父亲与子女共同前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《亲子鉴定》,以《亲子鉴定报告》证明非婚生子女与父亲之父子女联系,是否需要其他文件材料应以当地官方机关户口科要求为准。
因此,胡歌究竟是已婚生子还是未婚生子,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,不管是法律层面还是道德人生评价方面,其实都无关紧要。皆是个人自由选择,于他人无关。
如今我们的人口新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,特别是去年我国人口出现了负增长的严峻情势,过往为生育设置的严苛的审查也应该改了。不仅是四川,广东、安徽等地在生育登记办法中,都取消了将结婚作为限制性条件。并在生育服务层面,给予孕妇更多的便利,不仅不再以结婚作为前置条件,还各自根据地方具体情况提出多项便民惠民举动,旨在打造新型生育友好型社会。
在文末,作为仙剑和琅琊榜的粉丝,我由衷为李逍遥在不惑之年时终于有了自己圆满的家庭感到高兴,并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,家庭美满,幸福安康!